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3年度履職情況報告
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—規范運作》《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》等有關規定,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公司)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,認真履行職責。現就2023年度履職情況報告如下:
一、 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
2022年9月15日董事會換屆后,公司第十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為錢曉嵐(主任委員)、肖陽、林傳坤、謝增華,其中錢曉嵐、肖陽、林傳坤為獨立董事。
二、 會議召開情況
報告期內,審計委員會共召開6次會議,各委員均親自參加,會議情況如下:
召開日期 |
會議內容 |
重要意見和建議 |
2023/2/10 |
審議通過《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2022年年報工作的安排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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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3/17 |
審閱公司編制的2022年度會計報表初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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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4/18 |
聽取公司2022年度生產經營情況的匯報,審閱《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》《公司2022年度內部審計工作報告及2023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》《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》《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》《公司2023年一季度報告》 |
審核通過,同意將相關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。 |
2023/4/18 |
審計委員會(不含公司高管)與外部審計機構就審計關注的重點事項進行了溝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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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8/15 |
2023年半年度財務報告 |
審核通過,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|
2023/10/17 |
2023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 |
審核通過,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|
三、主要工作內容情況
1.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
報告期,審計委員會對擬續聘的致同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簡稱致同所)的基本情況、人員信息、業務規模、專業勝任能力、投資者保護能力、獨立性和誠信狀況等進行了充分了解和審查,并對2022年審計工作進行了評估,認為其在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審計過程中,堅持獨立審計原則,客觀、公正、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,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。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意續聘致同所為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,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。
2.監督及評估內部審計機構工作
我們審閱了公司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,認為該計劃可行,同時督促公司嚴格按審計工作計劃執行。經審閱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報告,未發現內部審計工作存在重大問題。
3.審閱公司的財務報告并對其發表意見
報告期內,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2022年年報及2023年一季度、半年度、三季度報告中的財務信息,認為公司財務報告公允地反應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,內容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情況。
4.監督及評估公司的內部控制
通過審閱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,并與外部審計機構溝通后,我們認為,公司遵循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,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并能得到有效的執行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、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的實際情況。
5.協調管理層、內部審計部門及相關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的溝通
我們審閱了公司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和內部審計工作報告,指導內部審計部門有效運作。同時與公司聘請的外部審計機構保持緊密聯系,就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審計范圍、審計方法、審計計劃等進行了充分的溝通與討論,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計劃開展工作;結合初步審計意見,就審計中關注的重大事項進行了溝通和討論。我們認真聽取公司及外部審計機構雙方意見,積極協調年審和內控的相關工作,保證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及內控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。
四、總體評價
2023年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認真遵守相關規定,切實有效地監督和評估公司內外部審計工作,促進公司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并提供真實、準確、完整的財務報告。全體委員恪盡職守、積極履職,為董事會科學決策提供保障。
2024年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將進一步落實各項工作,勤勉盡責,切實維護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。
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:
錢曉嵐、肖陽、林傳坤、謝增華
2024年4月24日